台灣光復後,政府於民國35年在台北北投成立「台灣省兒童保育院」,為第
一所由政府規劃設立專業兒童保育機構,為其後台灣地區兒童福利服務工作奠定
一個重要的基石。民國3
6年4月更名為「台灣省育幼院」,由行政長官公署民政
處改隸社會處,民國37年1月行政院頒布「民族保育政策綱領」加強收容教養孤
苦無依兒童,在台中增設「臺灣省立臺中育幼院」,因而改制為「台灣省立台北
育幼院」,因環境不良於民國64年10月奉臺灣省政府核定,擇定桃園縣蘆竹鄉一
鄰廟口十二號興建院舍。69年8月竣工,隨即遷入現址,79年1月改名「台灣省立
桃園育幼院」。
87年因收容轉型服務多樣化包括棄嬰、受虐兒童保護的業務,88年因精省改
隸內政部,更名「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」等多次的組織變革。本家在60年的歲月
裡,歷經張雪門、林振威、張芳德、陸彩蓮、詹思聰、孫顯明、張正章等歷任的
院長,均能秉持既有的基礎賡續努力,積極推動兒童福利教養之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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