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全球資訊網網站管理標準作業程序

  1. 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(以下簡稱本家)為有效管理本家網站(包括英文版、兒童版等網頁)資料,並建立資料維護機制,以確保上網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,俾利網站更新程序有所遵循,特訂定本程序
  2. 程序所稱之網站資料以建置於本家網際網路伺服主機上之資料為限,至各單位因業務需要自行架設或連結網路伺服器者不在本規範內。
  3. 網站採專責管理為原則,由本家兼辦資訊業管人員,以自製或外包方式統籌軟硬體,分配網站位址、設立防火牆、建立網站安全防護,以避免網頁受到惡意攻擊或竄改。
  4. 本家網站/網頁資料維護分工原則:

4.1本家應指派專人管理,對於網頁資料及表格內容應經常檢視,資料新增或異動時應依照作業程序辦理,並隨時保持最新資料,以免提供過期或錯誤資訊。

4.2資料提供單位:由各單位專人負責原始資料之蒐集、更新及彙整,及網頁製作完成後之檢視與校對。

4.3網頁製作單位:由本家兼辦資訊業管人員負責網頁之製作及上傳。

4.4本家各單位應提供宣導事項、各項業務、相關活動或公告等資料,並負責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(更新期限)。

  1. 資料上傳/刪除之作業程序:

5.1資料提供:由資料提供單位負責將原始資料(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)蒐集、彙整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,供製作網頁之用。

5.2網頁內容更新:由資料提供單位負責將更新資料(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)彙整,

   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,供製作網頁之用;另欲刪除資料,辦理作業程序時亦同。

5.3網頁製作:新增網頁由網頁製作單位負責製作或委外辦理。

5.4資料校對:網頁內容由資料提供單位線上檢視或列印校對。

5.5網頁上傳/刪除:網頁內容經檢視、校對無誤後由本家兼辦資訊業管人員協同上傳;刪除時亦同。

5.6本規範中各單位提供之電子檔,若為文字或表格資料應轉為可攜式文件檔案相容格式提供,其他視網頁展現需求協同本家兼辦資訊業管人員訂定。

5.7 本家兼辦資訊業管人員至少每週檢視網站需更新內容,必須將網站更新日期置換最近異動日期,定期更新資料若業管單位逾期提供,應催詢各業管單位提供。  

  1. 基於網站維護系統管理及確保資料安全考量,本家網站更新資料上傳/刪除處理流程圖如附表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附表:網站資料上傳/刪除處理流程圖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網站資料上傳/刪除處理流程圖

  1. 本程序有未盡事宜之處得隨時修訂之